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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以高质量生态保护工作赋能助力强工兴产
来源: 海报新闻      时间:2023-06-02 03:01:20

大众网记者 袁鹏 枣庄报道


(资料图)

近年来,山东枣庄加快转型步伐,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提出工业倍增计划,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

工业发展,环保先行。面对发展重任,枣庄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发展的底色更绿、成色更足。

构建生态环保大格局

据了解,枣庄市委、市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列入全市重点民生工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全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推进会、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暨夏季大气污染防治会、全市南四湖高质量发展会等,研究部署调度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了生态环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区(市)、相关部门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持续巩固。

先后出台了《枣庄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枣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文件,调整更新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全面推动环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视察检查,制定出台《枣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枣庄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市政协持续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餐饮油烟等专项生态环境调研,主动为解决环保突出问题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近些年,房车露营、郊游溯溪等活动在枣庄越来越流行,这些活动都离不开良好生态环境的支撑。

据悉,枣庄市聚力治污攻坚,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PM2.5、PM10年均浓度同比改善8.9%、8.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3.4%,在全国168城市排名中提高10个位次;全市9个国省控河流断面优良比率达到100%。

深化大气治理,强化数据赋能,精准研判分析,推进污染靶向施治,持续深化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的“一体共治”格局。建立快速联动机制,“线上”24小时紧盯高值区和污染源,实时推送交办问题;“线下”部署400余名网格员,对污染问题及时处理。狠抓“源头减量”,关停砖瓦窑7家、10万千瓦以下机组6台、煤矿4处。实施13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19家粉磨站和2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提标治理36家砖瓦窑,建设重点行业全封闭料棚4万余平方米。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清单,细化1248家企业减排措施。狠抓扬尘治理,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对区(市)提升城市品质考核,全面实施建成区道路机械化“联合编组”作业。

提升流域水质,全面推进“源头防控、重点工程、横向补偿”三大工程,确保断面持续达标。全面推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污水管网等补短板促提升,抓好污水处理厂扩容扩建工程建设。深化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实施45项重点工程项目,为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时间表”、划定“路线图”。统筹推进全流域水污染防治,枣庄市政府与济宁市政府,滕州市、薛城区、台儿庄区政府分别与济宁市微山县政府,市内上、下游区(市)政府之间完成《联防联控协议》的签订,实现市、县两级联防联控协议全覆盖。

提升监督执法能力

枣庄市不断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加大执法帮扶力度,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建立正面清单制度,将133家符合条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实施柔性监管,落实“不罚”“轻罚”制度,新增16项免罚和3项轻罚清单,近两年共对70余家(次)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提升执法服务效能,把“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违法严惩”贯穿监管全过程,充分运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执法检查1100余家次,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加强项目环保要素保障,抓好有机化工、喷涂、人造石英石等221家企业升级改造,深挖减排潜力,建立环境容量“蓄水池”,扩展项目环境容量,腾出碳指标220余吨,服务全市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增强环境要素保障能力。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环评审批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了“环评批复”电子化,做到“不见面审批”,先后发出全省第一张“排污许可”电子证照和第一张“环评批复”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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