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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法治屏障
来源: 甘肃日报      时间:2023-05-28 15:37:44

——全省结对关爱行动法律援助政策解读(副题)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李永萍


【资料图】

日前,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对全省结对关爱行动法律援助政策作了解读。

据介绍,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为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中依法符合条件的涉诉人员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相关政策介绍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甘肃省结对关爱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家庭行动实施方案》中三类关爱对象均属于法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对象,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均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内容: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和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受理机关: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均设有法律援助机构,即省、市、县法律援助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时限: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省、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审查,审查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为了更加高效推进结对关爱帮扶工作,针对这三类关爱对象,各级法援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原则,依法坚持应援优援、应援尽援原则,及时高效便捷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申请法律援助的具体途径

三类关爱对象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热线、实体、网络平台3种途径及时申请: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申请法律援助;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各市、县(区)均设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安排律师现场坐班,免费向三类关爱对象提供“面对面、一对一”的法律援助服务;可以通过登录甘肃法律服务网、甘肃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咨询法律问题等。

优化服务拓宽保障范围

“在这次结对关爱活动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保障三类关爱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拓宽保障范围,优化服务质效。”该负责人介绍说,各级法援中心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免于核查经济困难情况,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远程服务,快速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同时,通过定期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年终岁末帮助农民工维权”等专项活动,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省司法厅将抓实抓细工作任务落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三类关爱对象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全力筑起一道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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